关于开展“2008金叶慈善医疗卡”救助项目的通知

时间:2008-10-14 来源:株洲市慈善总会

各相关单位:
  省慈善总会和省烟草专卖局实施的“2008金叶慈善医疗卡”救助项目已经启动,省烟草局系统捐赠1000万元项目资金,分配我市70万元项目资金。为确保我市“2008金叶慈善医疗卡”救助项目开展好,现将有关事项进一步明确通知如下:
  一、    项目的组织实施与救助形式
  项目名称为“2008金叶慈善医疗卡”救助项目。实施时间为2008年9月30日至2009年9月29日。
  项目救助对象主要为患病在身的城乡特困对象。救助形式原则上采取为每个救助对象发放一张卡(价值500元),救助对象持卡到定点医院(市区持卡者到株洲市中医伤科医院河东分院就诊,县里的持卡到茶陵县人民医院就诊)享受免费治疗(购药)。对一些患大病的特困对象,则采取一人多卡的形式给予救助。原则上个人领卡最多不超过8张。
  二、    项目资金拨付与结算
  项目资金分两次拨付,项目开始时(9月份)拨付70%,项目中期检查后(12月份)拨付30%。
  三、    项目实施要求
  (一)      要对2007年度实施情况进行认真总结
  根据“2007金叶慈善医疗卡”项目实施方案,2007年度项目已在7月31日结束。对2007年度项目的实施情况,各单位要进行认真总结,并写出总结报告,报市慈善办公室(联系人:聂海燕,联系电话:8685537)。
  (二)      明确定点医院
  按照“方便群众、热心公益、服务规范”的原则确定项目定点医院,经多方协商,市区定点医院确定为株洲中医伤科医院河东分院,市区持卡者到该院就诊;县里定点医院确定为茶陵县人民医院,县里持卡者到该院就诊。各定点医院要为受助困难对象提供热情、优质的服务和各项优惠。
  (三)      要规范确定项目救助对象
  各单位要按照“民主、公开、公正、公平”的原则,确定项
  目救助对象。各社区应将救助对象张榜公示。各单位要将救助对象名册在10月15日前报市慈善办(并报电子版)审核后执行。
  (四)      要加强对救助项目的宣传
  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强对2008年度项目的宣传,一方面要充分利用自身的宣传载体对项目进行宣传,另一方面要积极配合烟草专卖局和新闻单位做好项目宣传工作,帮助树立省烟草专卖局系统服务公益、回报社会的良好形象,做大项目的社会影响。在宣传方面,各单位都要上报2-3个项目救助的困难对象典型,要注意搜集整理有关项目报道的音像、文字资料。
  (五)      要加强对项目的督促检查
  “2008金叶慈善医疗卡”救助项目是总会今年开展的重点救助项目之一。在12月底前,总会将邀请新闻媒体对项目执行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,并在全市通报,必要时在新闻媒体公布检查情况。在此之前,各单位应进行一次项目实施情况自查,自查救助对象的确定是否公开透明,救助卡是否及时、全部发放,等等,确保项目让真正需要帮助的困难对象得到帮助,确保项目发挥最大救助效益。
 
2008年9月22日